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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查封的房产出租了 被保全查封的房产怎么解封?

2024-09-27 23:26 已围观72次 来源:admin

一、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产还能再查封吗?

法院已经查封了房产的情况,继续查封的情况还要分是不是同一个法院。如果不是同一个人民法院就依照法律轮候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。如果是同一个法院,一般业务庭之间会相互沟通,把案件移交给同一个法官审理。若没有移交给同一个法官,业务庭法官会相互沟通,一般情况下无需再次查封,法官还是很会替当事人考虑的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。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解除的,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、扣押、冻结即自动生效。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,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,实施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。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,应当制作笔录,并经实施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,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人民法院。第三十条 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期限届满,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,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效力消灭。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、变卖或者抵债的,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效力消灭。

二、被保全查封的房产怎么解封?

既然债务已经清偿,到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裁定,并送达申请执行人、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:(四)债务已经清偿的;(五)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;(六)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其他情形。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,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。

三、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可以变卖吗?

法院查封的房产自己不可以买卖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第五十六条规定:

1、人民法院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、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,应当作出裁定,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。

2、人民法院可以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、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。

3、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,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。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,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。

4、诉讼前、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,进入执行程序后,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措施,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期限的规定。

5、查封、扣押动产的,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。人民法院将查封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,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、扣押的适当方式。扩展资料: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、扣押、冻结:1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、家具、炊具、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;2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。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,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;3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;4、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;5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、医疗物品;

6、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;

7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》,以中华人民共和国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、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、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、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;

8、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。

四、公证过的房产能被法院查封吗?

公证过的房产有可能会被法院查封。

一、《物权法》第六条规定: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。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。因此,只做了公证并不表示已经拥有了该房产的全部权利。

二、法院、公证处、房管局三者之间并没有实现联网,并不知道该房产的权属已经被公证,当原产权人出现其他纠纷被查封名下资产时,法院会依法查封。

五、如何解封被经侦查封房产?

待到经侦办理的经济案件结案,与查封的房产无关,才可以进行解封。

六、公安查封的房产是永久查封吗?

根据国家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公安查封的房产在人民法院判决时,要依法没收或者是拍卖,在拍卖时就要解封,不会永久查封

七、被抵押了的房产,法院还可以查封吗?

1、可以查封的。 2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(试行)》 第40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、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,可以采取查封、扣押措施。财产拍卖、变卖后所得价款,应当在抵押权人、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,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”。 所以,法院对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产在执行中有权进行查封、扣押,也可以采取拍卖、变卖措施;但拍卖、变卖所得价款,必须首先清偿银行已经设定了抵押的债权,其余额部分再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。

八、被法院查封的房产过了查封期限失效后,申请查封执行人是否还可以再申请查封?

  

1、查封的主房产到期后,只要案件未执行完毕,都可以申请继续查封。  

2、中止执行没有时限规定,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,你随时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。

九、公安查封房产的原因?

1、如房主涉及其他债务纠纷的

如果房主涉及其他债务纠纷,法院依职权或债权人申请,对房屋进行保全措施。另外,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,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。

例如,卖方小李将房子卖给买方小明,买方小明按约定给付卖方小李150万元的预付款,事后发现卖方小李有欺诈行为,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。此时买方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,为防止买方所付钱款被转移,这个时候法院就可以在诉前查封卖方的房子。

注意:根据《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,如果房主及时还钱或者给该笔债务提供担保,即可解除查封。但是有的房主可能涉及的债务纠纷有多笔,这笔债务虽然解决了,可能还没来得及过户,另一笔债务的查封就又来了。

2、房子本身所有权存在争议而涉及诉讼被查封的

这种情况属于房子本身的所有权人存在争议,不仅仅是还钱就能解除查封。对于这种产权人不清晰的房子,如果涉及诉讼的话,很可能会被查封。

十、已查封的房产能再次被查封吗?

由于各种原因,有可能有人的房产,包括个人或单位的,被查封,查封期间是不可能被再次查封的,因为同一标的物不能重复查封,但是,有可能允许第三者申请第二轮的权益申请,就是说如果被查封房产用于处理各种纠纷后的余值,第三者可以优先处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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